发布日期:2022-10-04 浏览次数:次 科研问题问AI
一、前言
随着2002年11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法》和2004年2月1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2005年10月13日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正式颁布实施,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应是建筑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之一,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使建设监理目标管理的“三控制”改为“四控制”,控制安全成为建设监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我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当中有比较深的体会,愿在此与同行们共同探讨。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项目监理部设立安全监理组织架构
项目监理部设立安全监理组织架构,并设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相关《监理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员对安全生产监控中的职责。
2、加强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
安全监理是以良好的技能和丰富的经验为基础,由安全监理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使监控职权,通过实施、监控、督察等各种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确保施工中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安全监理人员必须有较高的技能和丰富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经验。安全监理人员必须进行定期、不定期培训,以提高安全监理的安全监理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3、项目监理部确立《监理部内部安全检查制度》,按不同专业,明确人员分工,检查时间,部位,频率,方法等。
4、编制《安全监理细则》
结合受监工程的特点,项目监理部编写《安全监理细则》,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后用以指导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细则》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工程项目概况;
(b)安全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依据;
(c)安全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d)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应急预案、监理程序;
(e)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f)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
5、确定潜在的安全危险源
根据各专业施工的特点,组织监理人员对各施工阶段潜在的危险源逐一排查,列出潜在的安全危险源,并提出了相应的安全预控措施,设置了安全监控点,要求监理和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确保监理人员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6、监理交底会及第一次工地例会上,监理部应向施工方介绍监理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检查制度》的计划安排情况。并就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方提出具体要求。每次工地例会,要求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参加,就监理人员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施工方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期限。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专项问题。
8、在每月制定的监理工作计划中,都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本月的安全监督重点,并在每周一次的《监理周报》中予以总结。
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控工作
施工阶段具体安全监控重点如下:
(1)检查现场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监护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和施工方的巡视检查记录;对施工方的巡视检查记录,重点查看是否进行了作业安全交底工作;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设施、安全措施到位状况;个人防护用品穿戴的情况。在具体操作上,安全监理对上述工作需进行必要的现场抽查。
(2)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情况;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情况。
(3)脚手架的立杆基础、杆件间距、剪力撑、脚手板、防护栏杆、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卸料平台等是否符合要求。
(4)基坑的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通道、基坑支扩变形监测应符合要求。
(5)“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