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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投标报价之不平衡报价法__期刊目录网,论文

发布日期:2022-10-04 浏览次数:科研问题问AI


浅析投标报价之不平衡报价法__期刊目录网,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投标的规范化、制度化,投标人尤为注意对投标策略的研究和投标技巧的运用。基于承包商预期收益不变的不平衡报价法,是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条件下考虑到施工中工程量的变化及施工顺序的影响,在保持承包商预期收益不变的前提下,通过以调整各分项工程的单价来降低工程报价,以增加中标机会,在激烈的竞争中获胜并且盈利。
  关键词:建设工程,投标策略,不平衡报价
  第一章不平衡报价产生的背景和目的
  1.1不平衡报价产生的背景
  1.1.1计价模式的改变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于2003年7月1日的实施,改变了以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的传统计价模式,逐步形成了“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新局面,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由传统“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的重大转变,同时也给投标单位尽早收回工程款,提高管理效益,进行不平衡报价提供了平台。
  1.1.2招、投标单位的统一与对立
  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既统一又对立。双方均统一于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这一基本点上;但在工程造价的计取上又是相互对立的。招标单位追求的是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工程造价最小化;投标单位在相同前提下,则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招投标单位在工程造价计取上的对立性,是产生不平衡报价的前提。
  1.2不平衡报价的目的
  1.2.1提前资金回笼时间
  由于工程款项的结算一般都是按照工程施工的进度进行的,由于运用了不平衡报价,在履行合同的前期早已收回了成本,减少了内部管理的资金占用,有利于施工流动资金的周转,财务应变能力也得到提高。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资金的收入与使用是有时间价值的。因此承包商在工程投标中要树立时间成本观念,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使用有效的报价技巧,在保证标价有竞争力的条件下最终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
  1.2.2风险转移
  由于提前了资金的回笼时间,平衡和舒缓承包人资金压力的问题,承包人在工程发生争议时就处于有利地位,因此就有索赔和防范风险的意义。如果承包人永远处于收入多于支出的状态下,在出现对方违约或不可控制因素的情况下,主动权就掌握在承包人手中,减轻了承包人的现场工作人员压力,对日后的施工也有利,能够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第二章不平衡报价法的技巧与应用
  2.1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类型
  2.1.1时间不平衡报价[1]
  时间不平衡报价也称前重后轻法,简单点讲就是“尽早收线”,该方法是投标单位主要利用承包合同的早期施工、早计量、早支付的进度支付规则,结合施工进度计划,通过适当提高先期施工、降低后期施工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从而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的方法。经过分析有意识地提高前期项目的报价,降低后期项目的报价,尽管后期项目可能亏损,但前期早已增收了工程款,这样不但减少贷款利息的支出,尽早收回了款项并增加流动资金,而且使得承包商在工程争议中处于有利地位。
  2.1.2数量不平衡报价[2]
  数量不平衡报价也称因量调价法,是参照项目工程数量的函数变化,通过合理调整相关单价而实现的,其实质是根据未来某些项目工程量的变化趋势,调整工程单价。承包商有意识地提高工程量增加项目的单价,降低工程量减少或不能完成项目的单价,并保持工程总价不变,当工程量变更情况与承包商预计一致时,承包商便获得超额利润。
  2.1.3风险不平衡报价
  风险不平衡报价也称工程变更法,简单说就是“设法收钱”。工程实施阶段是投资控制最难、最复杂的阶段,工程变更法的实质是承包商利用施工中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如施工配合比、施工条件、施工方法、施工材料、施工措施的变化,而导致分项工程的变化,想方设法提出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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