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05 浏览次数:次 科研问题问AI
浅析如何破解工期管理难题
蒋晓霞
在工程管理的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重视质量、造价而忽视工期的问题,甚至造成工程延期、效益降低、投资损失的不良后果。笔者对近年多个工程项目进行调查,发现近40%的工程不同程度存在拖延工期的现象,个别的竟超出工期两倍。工程延期,不但影响工程建设效益,而且容易引发合同纠纷,给建设单位带来不利影响,亟待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一、当前工程建设工期管理中的现实矛盾和问题
(一)工期管理存在的问题违背客观规律盲目拟定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但是受急于使用或作为重大节日献礼工程等因素影响,一些工程仍然存在仓促上马、急促建设的现象,少数单位甚至无视工程建设客观规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给工程建设工期管理带来很大压力。比如,某单位一个工程按《建设工程工期定额》计算为403天,招标文件中却被压缩为343天,在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工期合同中竟然减少至130天。虽然施工企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采取了超常的施工措施,工程最终还是以320天竣工。这个工程不仅因挤压工期埋下较多质量和安全隐患,而且还产生了很多合同纠纷。此外,一些工程盲目赶进度,有的因雨季施工导致开挖后基底被浸泡;有的因在冬季浇筑混凝土不同程度给工程埋下质量隐患。
(二)管理环节复杂迟滞工程进度。在建筑工程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材料设备暂估价,施工过程中均需相关各方签字确认,有的还需要施工企业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及确认。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专业分包队伍的选拔、施工方案的深化设计、变更洽商的确认,以及总包与分包之间、甲方与乙方之间形成的一张错综复杂的网,势必延误施工时间,制约施工进度。尤其是不少供货商,在外省市甚至在国外考察招标、反复遴选,到最终确定,算上订货、加工制造时间,短的一个月,长的半年,有的因此还会产生价格问题,或是建设单位不认价,或是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或者"磨洋工",使得工期管理难上加难。
(三)预付款不及时影响工期管理。合同条款规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但是不少大、中型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后,建设单位只是督促施工企业进场施工,却迟迟不能支付预付款,导致施工单位进场后不能及时开工,或者经常处于停工、半停工状态。特别是一些资质较高、实力较强的单位,私自将工程转包给中小企业,这些小企业垫资施工能力很弱,往往先承诺垫资施工,等开工后再以支付农民工工资等种种理由要求拨付工程款,导致工程建设"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监理着急,甲方生气。
二、坚持多法并举,破解工期管理难题
(一)科学合理制定建设工期。一是邀请监理等单位全程参与工期管理。有条件的单位,应尽可能委托工程咨询单位尽早参与前期工作的论证,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如某单位一栋三层框架结构楼,地质勘探认为地基承载力不足,设计单位采取了CFG桩的地基处理方案,这一方案施工比较复杂,需要三四十天,而整个工程的工期仅四个月。监理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后认为采用这一方案要在四个月完成整个工程是不现实的,提出采用施工相对简单的"独立柱基础放大角"方案。经聘请有关专家论证,监理单位所提方案安全可行,既可降低工程造价,又能保证四个月工期目标。二是按客观规律制定工期目标。要按照工期定额,充分考虑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施工现场条件,如临时用水用电、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因素,符合实际地制定工期目标。对于基础施工应尽量避开雨期,北方地区险施工应尽量避开严寒季节。
(二)强化全方位管理保工期。首先,要配强工程建设管理班子。只有把懂技术、会管理的干部充实到工程建设的班子中,才能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保证领导的指示要求得到合理贯彻落实。其次,要建立健全工期管理制度。制定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保证工地代表对施工中的设计变更、洽商、材料设备的选定及认质认价需要及时签认确认,及时解决施工中的矛盾问题,避免留下隐患。最后,要加强各方协调配合。建设单位要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化参建各方团结协作精神,尤其是对于一些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要经常请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的专家,检查指导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解决各种缺陷和不足。
(三)加强建设经费保障管控促工期。一是完善招投标价格体系构成。主要是解决材料设备暂估价问题。暂估价定价应建立在充分调研市场的基础上,并考虑市场预期制定出较为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实实在在"的价格。设备还应列明安装费等费用,避免随意制定暂估价格,或出现与实际考察相差极为悬殊的现象。对于需要提前竣工的工程,应明确赶工措施费。二是按规定支付安全防护费用。《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临街交通要道、实施爆破作业,以及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时,承包商应制定安全防护方案,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双方签订合同时需要列明其中各项费用。三是完善合同支付条款且按期支付各项费用。对于超出部分工程款支付问题,有的单位合同条款中不明确,施工中发生扯皮影响施工进度。按照通常的做法,这部分工程款应与其他工程款同期支付。另外,总包支付给专业分包单位的工程款,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监督管控,防止总包不认真履行合同,或拖欠分包工程款的现象。
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业主、施工人员、监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责任的重大,保证自己对工程宏观方面和微观方面的控制,即既对工程整体有全面的把握,又要在细节方面严格把关,做好工程质量、投资、施工现场和安全、进度、事后处理的有效控制和资料管理工作,破解工期管理中的诸多难题,以充分保护投资方、施工单位及使用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