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05 浏览次数:次 科研问题问AI
“四个一”规范土地出让金管理
王爱红
兴化市财政局江苏兴化225700
摘要:土地出让金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城市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加强土地出让金规范管理,既是执行国家土地政策的要求,也是财政部门的职责。多年来,我们通过收支预算规范管理和制度约束,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既提高土地出让金收益,也保证城市建设资金的需要。
关键词:土地出让金规范管理
土地出让金是城市建资金的主要来源,也是非税收入管理的工作重点,城市建设的加快发展,对城建资金需求会越来越大,也对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国土资源宏观调控的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有形交易市场开始建立,政府土地收益逐年增加,依法加强土地出让金征管使用管理,提高土地出让金收益,保证城市建设建设资金的需要,是财政部门一项重要工作。几年来,我市紧紧围绕财政部、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并完善了《兴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与国土、建设等部门通力配合,加强预算管理,加大征收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规范土地出让金的收支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 统筹安排,通力协作,实行“一个盘子”管预算
建立土地出让金收支预决算管理制度,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按年编制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确保收支平衡。市财政部门根据政府土地出让金支出相关政策和安排,与国土、城建、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配合共同编制本级土地出让金收支计划,并审核汇总各乡镇土地出让金收支计划,形成全市土地出让收支预算,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土地出让收支年终决算纳入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依法向市人大报告,把土地出让行为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 规范收缴,票款分离,实行“一个笼子”管收入
根据非税收入收缴方式改革要求,从2008年起,我市对土地出让金实行“票款分离”改革,建立了“国土代征、收入缴库、宗地核算”的收缴程序和市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国土部门负责具体征收的办法,建立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统一核算土地出让定金、保证金、预付款、土地出让金收入和分解提取的各项规费。土地出让成交后,市国土部门开具非税收入缴款书,由土地受让单位将土地出让金直接缴入财政专户,再由财政专户按旬分科目缴入国库。月底财政、国土与国库部门实行土地出让收入定期对帐,通过核对相关数据,确保各类数据的准确无误。近三年来,我市土地出让金收入累计近15亿元。
三、明确范围,国库直拨,实行“一个口子”管支出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实际,我们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用了明确规定,规范使用范围,具体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农业土地开发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支出、扶持被征地农民基就业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包括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支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以及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等)。实际工作中,市财政在国库单设账套核算土地出让收支及规费缴交情况。市本级土地出让金支出,需经过规定的程序由支出单位提出申请,市财政部门根据宗地结算和土地出让金支出预算,经过严格审核后,从地方国库直接拨付,在支出顺序上,首先要足额保障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通过国库直拨,减少资金拨付流转环节,提高土地出让金运行效益。近三年来,我市土地出让金支出累计19亿元,其中用于征地补偿10多亿元。
四、面对现状,正视矛盾,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