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03 浏览次数:次 科研问题问AI
摘要本文对血吸虫病疫区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的技术路线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认为:因地制宜地选择水源、安全有效的水质的处理工艺,集中与分散结合的供水方式是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血吸虫病疫区饮用水安全
0 引言
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血吸虫病在我国流行十分猖獗,新中国成立以来,疫区面貌大有改善,但近几年来由于受自然和社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血吸虫病疫情出现反弹,钉螺扩散明显。由于自然和历史的原因,大部分疫区居民的饮用水一直沿用分散的人工就近取水方式,供水保证程度低,水质状况差。为了保证血吸虫病流行区居民的饮用水安全,防止血吸虫感染,把阻螺、灭螺和生活用水杀灭水中尾蚴的供水工程称之为饮用水安全工程。
1疫区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基本原则的确定
1.1保证水源的可持续性。水源的选择既要考虑当前,又要考虑长远;既要考虑水量,又要考虑水质。
1.2近期与长远相结合,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各地自然条件和社会发展情况确定饮水工程类型,避免出现低水平的重复投资。
1.3集中和分散相结合,以集中为主。血吸虫疫区多为平原湖区,应结合村镇建设,坚持以集中供水为主的原则,确保供水水质和工程的良性循环。
1.4坚持群众自筹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的投资政策。疫区饮水工程是基础设施,投资量较大,回收期长,收益较低,需要政府和受益群众共同投资建设。尤其是贫困地区的饮水工程建设,应以政府投资为主,同时也要引导受益群众积极投资投工。
1.5建立工程良性运行的建管机制。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农民的承受能力、当地的建设和管理条件,因地制宜确定工程类型、规模和标准,建设资金要充足,工程要配套,质量要达标。
2疫区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的选择
2.1水质标准
逐步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的要求。根据《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得超过生活饮用水水质分级要求所规定的限值。
2.2水量标准
参考《室外给水设计规范》(TJB~74)中关于居住区生活用水量标准和《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标准>准则》(全国爱卫会、卫生部1991年5月3日颁布)的有关规定,结合住户用水调查资料来推算用水量。
2.3方便程度
根据各地供水情况,供水到户或人工取水的往返时间安全标准不超过
10分钟,基本安全标准不超过20分钟。
2.4水源保证率
水源保证率安全标准是不低于95%,基本安全的标准为90%。
3技术路线的确定
3.1水源选择和保护
水源选择要求水量充足和水质合格,便于卫生防护。水源的可供水量,既要满足目前的用水需求,还要考虑村镇发展的需要。对于水源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GJ3020-93)的要求,地表水应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标准,地下水应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水标准。生活饮用水源应尽可能避开超过《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要求的水源,受条件限制,不得不开采时,应尽可能选择低超标的水源,并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处理。
水源选择首先是水质符合要求的地表水,其次是地下水,再次是便于开采、但需经特殊处理方可饮用的地下水以及需进行深度处理的地表水。
保障饮用水安全,必须对生活饮用水的水源设置卫生防护地带,并由供水单位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对取用地面水的集中供水工程,其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的水域内,严禁捕捞、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取水点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粪便和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根据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