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24 浏览次数:次 科研问题问AI
广播电视工程技术职称条件是什么?主要对参评人的学历资历、工作经历、业绩成果以及学术成果方面做出要求,并且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评审等级的评职条件略有不同,详细内容应该参照所在单位下发的文件。
广播电视工程技术方面的职称分为五个等级,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接下来按照不同等级分别介绍其评职条件,仅供参考。
一、技术员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熟悉广播电视工程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基本工作方法和技术应用手段;掌握本专业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等;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
1.参加过1个以上广播电视工程项目的制定、实施或运行维护工作。
2.完成各年度岗位职责工作目标,无责任事故,工作成绩得到本单位肯定。
二、助理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掌握广播电视工程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基本工作方法和技术应用手段;掌握本专业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等;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
1.参加过1个以上广播电视工程项目的制定、实施或运行维护工作。
2.完成各年度岗位职责工作目标,无责任事故,工作成绩得到本单位肯定。
三、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5.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熟练掌握广播电视工程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灵活运用工作方法和技术应用手段;掌握本专业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了解本专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并能在实践中正确应用;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一般的工程问题;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
1.作为主要骨干参加过2个以上广播电视工程项目的制定、实施或运行维护工作。
2.完成各年度岗位职责工作目标,无责任事故。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两项:
1.在参与技术系统的设备运行、维修工作中,连续5年无责任事故;或在值班、维护工作中独立处理过涉及机器安全运行的异态故障3种类型,并取得较好效果;或参加制定设备的大修或更新改造技术方案3项。
2.参加完成3个广播电视发射台、微波站、发射机项目,或1个有线电视传输播出(监测)系统,或1个网络视听节目传输播出(监测)系统的前端及网络系统设计、建设、安装调试工作,在其中起到技术骨干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并已投入正常运行。
3.参加完成3项广播电视(新媒体)节目制作播出系统视音频工艺设计或视音频工艺方案改造,在其中起技术骨干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并取得良好效果。
4.参加完成3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检测及技术应用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技术鉴定通过,付诸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
5.参与制定编写3项用以指导广播电视(新媒体)工程技术工作的管理办法、管理制度,付诸实施2年以上且效果显著。
6.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7.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采纳应用的科技成果2项的主要完成人。
8.在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开展的技术维护管理评比中获得先进局、台、站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获得技术维护先进个人称号1次,或获得国家主管部门举办的技术能手竞赛三等奖以上1次。
9.在管理使用引进的技术设备过程中,掌握引进设备的性能,解决了引进设备与国产设备匹配中存在的较复杂技术问题2项;或在使用引进设备中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并有所创新,做出成绩,并经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10.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1项有一定规模的计算机网络应用系统的研究、设计、调试、管理和维护,取得良好效果。
11.主持本专业技术项目的设计和改造,获得本专业发明专利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实用新型专利1项(发明人)。
12.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在粤东西北县级及以下广播电视机构、边远发射台站专职从事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工作,连续服务满10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取得5次以上年度考核优秀。
(四)学术成果条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具有ISBN书号)本专业著作1部。
2.作为第一作者,在工程技术专业刊物(具有CN、ISSN刊号)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本专业论文1篇。
3.独立撰写体现本专业能力的工作(项目)报告或解决工作难题的案例1篇(3000字以上),在本单位、本部门公开印发传阅。
四、高级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4.不具备上述学历、年限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符合高级工程师业绩成果条件第1、2、3、9、12项之一的,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用于破格的项目不再作为业绩成果计算。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系统掌握广播电视工程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灵活运用工作方法和技术应用手段;熟练运用本专业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等;能跟踪本专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前沿发展趋势,在实践中及时、正确应用;具有主持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关键技术难题;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
1.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个以上广播电视工程项目的制定、实施或运行维护工作。
2.完成各年度岗位职责工作目标,无责任事故。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独立或主持完成1项较大项目的设计和改造,获得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
或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两项:
3.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采纳应用的科技成果3项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
4.主持完成技术系统的设备运行、维修工作,连续5年无责任事故;或独立处理涉及设备安全运行的异态故障,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3项;或在主持承担技术系统的设备运行、维修工作中,独立制定设备的大修或更新改造技术方案3项,付诸实施并取得良好的技术与经济效果。
5.主持完成3个广播电视发射台、微波站,或4个发射机项目,或1个有线电视传输播出(监测)系统,或1个网络视听节目传输播出(监测)系统前端及网络系统设计、建设、安装调试工作,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并已投入正常运行。
6.主持完成广播电视(新媒体)节目制作技术方案、转播系统重大音视频工艺设计方案、音视频工艺改造方案2项,付诸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
7.主持完成2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检测及技术应用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技术鉴定通过,付诸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
8.主持制定指导本行业本地区广播电视(新媒体)工程技术工作的管理方法、管理制度2项,付诸实施2年以上且效果显著。
9.在国家主管部门开展的技术维护管理评比中,获得先进台站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获得技术维护先进个人称号者,或获得国家主管部门举办的技术能手竞赛一、二等奖(以证书为准)。
10.在管理使用引进的重要技术设备过程中,全面掌握引进设备的性能,解决了引进设备与国产设备匹配中存在的复杂技术问题2项;或在使用引进设备中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或有所创新,做出显著成绩,并经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11.主持完成1个有一定规模的计算机网络应用系统的研究、设计、调试、管理和维护,取得显著效果。
12.独立或主持完成1项较大项目的设计和改造,获得本专业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
任现职期间,在粤东西北县级及以下广播电视机构、边远发射台站专职从事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工作,连续服务满10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取得5次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的,上述业绩成果条件中的数量要求可减半计算(四舍五入)。
(四)学术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具有ISBN书号)本专业著作1部。
2.作为第一作者,近5年内在工程技术专业刊物(具有CN、ISSN刊号)发表高水平本专业论文1篇。
3.为解决本专业重大复杂技术问题,独立撰写高水平的工作(项目)报告或案例材料2篇,在本单位、本部门公开印发传阅,投入应用并产生显著效果。
五、正高级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不具备上述学历、年限条件,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符合正高级工程师业绩成果条件第1、2、3、9、12项之一的,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用于破格的项目不再作为业绩成果计算。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具有全面系统的广播电视工程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深入掌握工作方法和技术应用手段;熟练运用本专业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等;全面掌握本专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对本专业的前沿发展起到明显带领、推进作用;具有主持复杂重大项目的工作能力,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
1.作为项目主持人,完成3个以上广播电视工程项目的制定、实施工作。
2.完成各年度岗位职责工作目标,无责任事故。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科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独立或主持完成1项较大项目的设计和改造,获得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
或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两项:
3.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采纳应用的科技成果3项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
4.主持技术系统的设备运行、维修工作,独立制定设备的大修或更新改造技术方案3项,付诸实施并取得良好的技术与经济效果。
5.主持完成2个大中型广播电视发射台、微波站,或3个大中型发射机项目,或2个有线电视传输播出(监测)系统,或2个网络视听节目传输播出(监测)系统前端及网络系统设计、建设、安装调试工作,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并已投入正常运行。
6.主持完成大型广播电视(新媒体)节目制作技术方案、转播系统重大音视频工艺设计方案、音视频工艺改造方案3项,付诸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
7.主持完成3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检测及技术应用项目,经有关部门技术鉴定通过,付诸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
8.主持制定指导本行业本地区广播电视(新媒体)工程技术工作的管理方法、管理制度3项,付诸实施2年以上且效果显著。
9.在国家主管部门开展的技术维护管理评比中,获得先进台站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获得技术维护先进个人称号(以证书为准)。
10.在管理使用引进的重要技术设备过程中,全面掌握引进设备的性能,解决了引进设备与国产设备匹配中存在的复杂技术问题3项;或在使用引进设备中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或有所创新,做出显著成绩,并经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11.主持完成1个有一定规模的计算机网络应用系统的研究、设计,投入实际使用并效果显著。
12.独立或主持完成1项较大项目的设计和改造,获得本专业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
(四)学术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具有ISBN书号)本专业著作1部。
2.作为第一作者,近5年内在工程技术专业刊物(具有CN、ISSN刊号)发表具有行业引领性的高水平本专业论文2篇。
3.为解决本专业重大复杂技术问题,作为第一作者撰写高水平的工作(项目)报告或案例材料2篇,在本单位公开印发传阅,投入应用并产生显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