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04 浏览次数:次 科研问题问AI
浅谈工程施工索赔
赵言
1前言
在建设工程中,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施工图纸的变更以及工期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的出现索赔,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现象。索赔是双向性的,是一种权利的主张,如果对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受损方提出补偿自身损失的要求,是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是增加利益或减少损失的正当手段。同时,索赔也是对合同的补偿和完善,是承包、发包双方之间承担风险比例的合理再分配,是合同管理的正常业务。
1 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要求。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发生索赔,但在施工阶段索赔发生较多。
2 索赔的程序
2.1 索赔意向通知
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应抓住索赔机会,应该在事件发生后迅速向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该意向通知是承包商就具体的索赔事件向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和业主表示的索赔愿望和要求。
2.2 索赔的准备和索赔报告递交
当索赔事件发生,承包商应进行索赔处理工作,分析索赔依据即合同文件,收集证据保持纪录完整。应递交正式的索赔报告。索赔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证据资料,索赔的依据等。
2.2 工程师审查索赔报告
接到承包商的索赔意向通知后,工程师应建立自己的索赔档案,密切关注事件的影响,随时就记录内容提出己方的不同意见等。只有工程师认定索赔成立后,才能按照一定的程序形成正式索赔文件。
3 工程师与承包商协商赔偿
双方应就索赔的处理进行协商,通过协商达不成共识的话,承包商仅有权得到所提供的证据满足工程师认为索赔成立那部分的付款和工期延展,对于持续影响时间超过28天以上的工期延误事件,当工期索赔条件成立时,对承包商每隔28天报送的阶段索赔临时报告审查后,每次均应做出批准临时延长工期的决定,并与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商提出最终的索赔报告后,批准延长工期总天数。
4 业主审查索赔处理
当工程师确定的索赔额超过其权限范围时,必须报请业主批准。
5 索赔的内容
在工程承包市场上,一般称工程承包方提出的索赔为施工索赔,即由于业主或设计原因与投标时图纸或清单不符,致使承包者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费用增加或工期的延长,承包方可以通过承包合同上对索赔的约定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与业主谈判、诉讼或仲裁,要求业主偿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
(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当施工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导致承包方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可提出索赔要求。
(2)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通常包括两方面:一是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二是承包方要求偿付由于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而造成的损失。
(3)因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提出的施工索赔。建筑师原因引起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特别是根据业主不合理的指令压缩合同规定的工作进度,使工程比合同规定日期提前竣工,从而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承包方可提出以下索赔:人工费用的增加;设备费用的增加;材料费用的增加。
(4)因工程终止或放弃提出的索赔。由于业主不正当终止或非承包方原因而使工程终止,承包方有权提出以下施工索赔:盈利损失(即该项工程合同价款与完成遗留工程所需话费的差额。);补偿损失(包括承包方在被终止工程上的人工材料设备的全部支出,以及监督费、债券、保险费、各项管理费用的支出)
(5)关于支付方面的索赔。工程付款涉及价格、货币和支付方式三个方面的问题,由此引起的索赔也很常见。首先,关于价格方面的索赔,FIDIC合同条款中规定从投标的截止日期前30天起,由于任何法律、规定等变动导致承包商的成本上升,则对于已施工的过程,镜工程师审批认可,业主应予付款,价格应作相应的调整。第二,关于货币贬值导致的索赔。在一些外资或中外合资项目中,承包商不可能只使用一种货币,而需要使用两种、三种或是更多货币从不同国家进口材料、设备和支付第三国雇员部分工资及补偿费用,因此,合同中一般有货币贬值补偿的条款。索赔数额按一般官方正式公布的汇率计算。第三,拖延支付工程款得索赔。一般在合同中都有支付工程款得时间限制,如果业主不按时支付工程款,承包方可按合同条款向业主索赔利息。
6 索赔产生的原因
索赔的发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必然的,并且有越来越多的趋势,这是由工程自身的属性所决定的。
(1)每个工程项目的差异性大、综合性强、风险大,使得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而施工合同则必须在工程开始施工前签订,所以它不可能对工程项目所有的问题都能做出合理的预见和规定,而且业主在实施过程中还会有许多新的决策,这一切使得合同变更极为频繁,而合同变更必然会导致工程项目工期和成本的变化。
(2)由于参与工程的单位多,一个工程项目往往会有业主、总包商、监理工程师、分包商、指定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众多参加单位,各方面的技术、经济关系错综复杂,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只要一方失误,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影响其它合作者,造成他人损失,从而导致索赔。
(3)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多且复杂,经常会出现措词不当、缺陷、图纸错误,以及合同文件前后自相矛盾或者可作不同解释等问题,容易造成合同双方对合同文件理解不一致,从而出现索赔。
综上所述,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施工企业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所以,施工企业必须踏踏实实地做好这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索赔管理工作。才能切实维护好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培养和发展社会主义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