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04 浏览次数:次 科研问题问AI
基本建设工程结算问题的探讨
王浩
基本建设工程结算是一项专业性强,过程细致、复杂的经济管理工作,也是一个需要多部门配合、综合协调管理的控制过程;是最终确定施工单位收入及建设单位成本的结算依据,直接关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
在近几年来的工程建设管理实践活动中,我发现工程竣工结算办理过程中,许多施工单位为了自身利益,采取高套定额、多套子目、夸大工程量等手段,有意抬高工程造价,想办法找漏洞,尽量扩大自己利润。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如果不严格把关,就会给施工单位创造投机取巧的机会,给建设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
基本建设项目是一个复杂、动态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工程技术问题,更涉及国家发展政策,产业政策,还涉及到物价及人工等社会因素,工程实施过程中变化因素比较多。而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小到几天大到几年、投资额从几万到几亿,甚至上百上千亿,项目繁多,专业面广。工程结算时差异性很大,结算难度大,有时双方造价人员针锋相对,据理力争,有时双方很难取得一致意见,从而使工程决算一拖再拖,使得问题更难解决。从而影响工程项目投资,影响项目审计验收,建设单位以工程未结算而不能支付后期增加费用,施工单位依次为由拖欠人员工资、材料价款,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
为了做好基本建设结算工作,工程结算前,首先要整理、汇总施工过程成中涉及成本方面的各类资料;客观核算整个工程的成本,做到心中有数;其次需要全面理解和熟悉合同约定,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熟悉施工现场及变更情况,掌握好各种资料,做好结算基础工作。下面就基本建设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和容易产生歧义的问题解决对策进行探讨。
1、 图纸设计缺陷及遗留的二次设计造成的造价风险
工程施工中经常会遇到图纸中的一些设计缺陷和建筑使用功能调整造成大量变更而增加工程造价,这些工作项目因为没有经过招标,就需要一个造价确定过程,这些风险往往由建设单位承担。现在由于建筑功能越来越多,专业分工也越来越多,有些专业性强的工程需要进行二次设计,招标前往往二次设计确定不下来,这就给施工单位增加工程利润的空间。没有经过市场竞争,不易形成合理市场价格。因此在工程建设的前期一定要重视图纸审查及设计优化工作,要求设计单位不断完善设计,使设计尽量满足建筑的使用功能,尽量避免招标后出现图纸变更。同时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应明约定工程变更及增加工作内容的工程结算调整办法,避免工程完工后双方扯皮。
2、 建筑材料价格变动风险
近几年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由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较大,这些变化往往超过施工单位所能承担的风险,使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往往就材料价格上涨造成损失。为了避免工程决算时材料价格的风险,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包括风险范围、风险幅度和超出风险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材料价格调整参考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价格的风险幅度宜控制在合同价格的±5%以内。这样避免了施工单位承担材料价格的无限风险和规范了建设单位工程决算时材料价格办法。
3、 政策风险
工程项目建设周期比较长,在工程建设期间,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会出台各种政策性文件。这些政策文件往往会加大建设成本,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在合同种应明确是否执行相关的文件。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政策性风险一般应由建设单位承担,避免给施工单位造成损失。
4、 工程工期的控制
在工程管理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因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一般双方会约定工期没拖后一天的罚款额度。为了避免因工期延误的损失,施工单位应尽量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如果出现工期延误,及时做好工程记录,查找原因,分析是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以便工程决算时能出具有力证据,约束双方按合同执行,保证工程决算顺利进行。
5、 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的风险
在工程建设中,一些建设单位为确保材料的质量,往往会对一些主要建筑材料实行甲供。因此甲供材料的价格风险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在招标时这些甲供材料的价格都会在招标文件中以暂估价的形式出现,如果甲供材料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施工单位就有可能有意多报材料用量,如果甲供材料价格高于市场价,施工单位就有可能少报材料用量。这就要求在工程决算时要严格审核甲供材料的用量,合理确定材料价格,以避免因此造成损失。
6、 施工单位有意高套预算定额
有些施工单位造价人员为了本公司得利益最大化,结算时对于工程中的部分项目经常套用费用高的定额。因定额划分较细,对于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机械等定额费用不同,但对于分界线上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就套用费用高的定额。对于工程中的常用机械、定额内都有其经济适用范围,实际工程中应按其经济适用范围合理选用机械。建设单位在工程决算时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定额套用情况,检查其合理性,重点应为土方工程。
7、 综合单价的调整问题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招标后,体现的是风险分担的原则,招标人承担工程量的风险,投标人承担自主报价的风险。对于因工程变更、招标漏项及增加工作内容等引起的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08计价规范》凡工程做法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相同的,按原清单相同项目综合单价结算,如果工程做法与招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似,参照原清单综合单价结算。如果工程做法与招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不同时,则参照招投标时项目综合单价组价标准,由投标方编制新增项目综合单价报建设单位审定后,作为该项目结算综合单价。为了避免工程量差引起较大的风险,工程招标时可约定工程量增加在10%以内,执行原综合单价;工程量增加超过10%部分,原综合单价乘以0.9系数。工程量减少在10%以内,执行原综合单价;工程量减少超过10%部分,原综合单价乘以1.1系数。
以上都是工程决算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我们要不断的探索、总结,建立一种长效的检查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工程造价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造价方面的文件精神执行,及时发现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我们在工作中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保护工程决算中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