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客户服务: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合作/咨询),173-0411-9111/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微信:543646
上一张 下一张

农医类论文:农民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研究

摘要 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至今,大量的实践表明,公众参与成为新农村建设中重要的促进因素。由于公众参与新农村建设在我国起步较晚,各地的参与形式及过程也不尽相同,很多想法

4006-054-001 立即咨询

农医类论文:农民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研究

发布时间:2022-10-09 09:42 热度:

农医类论文:农民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研究

摘要
  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至今,大量的实践表明,公众参与成为新农村建设中重要的促进因素。由于公众参与新农村建设在我国起步较晚,各地的参与形式及过程也不尽相同,很多想法及意见仍停留在理论阶段。本文从农村建设的主要参与及利益主体——农民,就其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自觉意识、主体意识着手,首先简要阐述了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主体意识发挥的重要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目前影响我国农村农民主动参与的主要因素;最后,着重介绍了如何构建在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中充分发挥农民的主动作用,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进程,真正体现规划建设“以民为本”,并借此希望农民的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能够将其推上一个新的里程。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主体主动参与
  1前言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经济、社会、环境以及文明建设都对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经济发展起着至关性的作用。由于我国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致使我国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农村经济远远落后于城市,形成了农村环境的“脏、乱、差”、各项配套设施的严重不足、农民生活水平低下、农村教育程度普遍过低和农民意识不够的发展现状。
  公众参与最初源自美国,是指在社会分层、公众需求多样化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协调对策,以保证规划行为更加科学与民主,使规划决策更能符合实际情况和切实体现公众的利益需求。公众参与反映了国家建设时期的重要政治决策,有益于构建和谐社会。基于城市的快速发展,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已成为一项制度,而新形势下的农村建设事业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如何真正做到公众参与下的农村建设已被提上议程。
  近几年,对于公众参与下的新农村建设已有一定成果。但是总体来讲,公众参与的利益主体还是主要集中在政府部门和规划设计单位,对于农民这个重要的利益主体来讲,往往有着不同程度的忽视。而且从大多数农民参与形式来看,主要是听取政府和规划人员的安排,所以还停留在参与的被动过程上,从一定程度来讲,并未真正从主体上驾驭农村的建设工作,这给新农村建设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消极作用,导致有些地区的农村建设脱离农民真正需要,表达不了农民意愿,扭曲新农村建设的意义。
  本文拟就新农村建设的利益主体之一——农民及其主动参与农村建设过程进行分析,在充分发挥农民自主性、自觉性的前提下,建构合理的机制,保证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2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主动参与的重要性
  农民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缩小了理想与实际的距离,更能切实反映农民的意见,无论从建筑形式、使用材料还是执行力度上都能充分重视农民的利益。
  2.1促进农村和谐、可持续发展
  农民主动参与到新农村建设,说明农民主体意识的提高,为今后农村的切实发展提供了保障。农民意识到了自己是农村建设的主体和受益体,自觉性参与到农村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关心村中发展大事,参与村中事务处理,着眼于村庄的长远和集体发展,为村庄的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完善、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和谐更加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这就为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农民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是发展和谐农村的主要手段,只有农民认定农村的建设事业是自己的事业,才能提高农民的积极创造性,让农民自己来改变自己,这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的主要发展目标。
  2.2提高规划的可行性
  将农民主动参与引入到农村规划建设中,将避免农村建设发展重复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弯路,如“广场热”之类的形象工程。充分调动农村建设主体的积极性,可以群策群力,保证新农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新农村的规划建设是为农民服务的,而不是用来观赏的形式主义,所以农民的真实感受和利益才是建设的关键所在,调动农民的主动参与意识,能够从根本上发现问题,找到



农医类论文:农民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研究


SCI学术指导


农医类论文:农民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研究
公司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科技创业大厦19层 运营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金盾路127号 研发中心:大连市西岗区大工西岗科创产业园10层 邮政编码:116029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微信咨询:543646 业务咨询、合作:159-9855-7370(同微信) / 173-0411-9111 电子邮件:Djy@Jiqunzhihui.com
集群智慧®为我公司注册商标,在商标国际分类第1、7、9、11、20、30、35、36、37、38、40、41、42、44、45类用途中受法律保护,侵权必究。侵权删除:2544906@QQ.com
本企业已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信用等级AAA级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本站部分服务由本平台认可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如服务的质量有任何问题,请第一时间向我平台反馈,我们将及时为您解决,平台保障用户的全部权益不受任何损害。
请认准本站网址(www.jiqunzhihui.org.cn),推荐百度搜索“集群智慧云科服”直达本站。
版权所有:大连集群智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ICP备案:辽ICP备2021010330号-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EDI证:辽B2-20230179 D-U-N-S邓白氏全球编码:620550735 手机版